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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 24 Sun 2013 01:15
反思我們的榜樣,定義這個社會真正需要的家。 別人這樣,我們為什麼又要多元成家?
- Nov 24 Sun 2013 01:14
一個父親心中的薪火相傳 對同性婚姻的隱憂
「巧虎~巧虎~我的好朋友,我最喜歡和巧虎一起玩~耶~」
自從有了孩子之後,「巧虎」也跟著搬進了我們家裡。許多父母都會說:「有時候爸媽講什麼,都沒有用,請小朋友去看巧虎,讓巧虎教他還比較快。」舉凡「刷牙、上廁所、道歉、牽手...」無所不包。
我很喜歡其中一段影片【巧虎當哥哥】了,裡面的對話非常的經典,教給孩子「家族與親屬」的關係,也道出了每個「生命的開始」,世代是如何傳承與延續的。對話是這樣子的...
媽媽說:「今天,是很特別的日子!『媽媽』要去醫院,生小寶寶了!」爸爸說:「巧虎,你就要有一個小妹妹囉!你在家裡,要聽『爺爺奶奶』的話,我們過幾天就會回來了!」
- Nov 24 Sun 2013 01:13
高三生:我不必讀很多書才知道什麼是家庭,反修民法972
- Nov 24 Sun 2013 01:13
多元成家 我們看到的是前方的危險 不是為了說出危言聳聽的話語
一位網友在你自己喜歡吃漢堡,人家就不能吃三明治嗎?文章上分享的留言
我幾乎可以想像有些人對於許多人反對[兩性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多元家庭]而提出的許多危言聳聽的言論感到憤怒,諸如 小三合法化啦、多P家庭啦、性氾濫啦、毀家滅族...等等
這些人可能會說:“你何嘗在這些為了伸張特別人權的法案中看到這些荒謬的字眼?這豈不是無中生有,造謠生事?特別是那些常在教會出入的人們,近來敵視同志,毫無憐憫,言論偏激.....”
- Nov 24 Sun 2013 01:12
為下一代幸福讚出來 1130全民上凱道
- Nov 24 Sun 2013 01:10
守護每個孩子美好家庭的輪廓 捍衛民法972
- Nov 19 Tue 2013 22:23
我的身世x反對多元成家
我的父母在我四歲、妹妹尚未滿月時離婚,有一段時間他們完全不相往來。媽媽離婚後交過幾任男友、經歷一段婚姻,後來也以離婚收場,我在一個一年搬一次家、家庭成員不斷變化的家中長大,唯一不變的成員是我、妹妹和媽媽三個人相依為命。
那是小時候的事了,我長大以後,父母恢復聯絡,爸爸偶爾會來看望我們,但次數不多,記得某年我的生日,我們一家四口第一次一起吃飯,雖然不是吃豪華大餐,但感動直到現在仍深深烙印在心中。我吃得很慢很慢,簡直希望時間能就此暫停,牛排切得好小好小一塊,自助沙拉吧拿了一次又一次,並不是特別餓,只是我捨不得離開。回家後我倒在床上大哭,那年,是我最幸福也最心痛的生日,
- Nov 19 Tue 2013 22:22
人權?社會? 多元成家法案對臺灣的影響
- Nov 19 Tue 2013 22:20
守護孩子不管貧窮或富有都需要一個完整的家 我反對多元成家法案
守護所有的孩子一個不管貧窮或富有,都要有一個完整的家。
上禮拜一奶奶打電話要我回舊家拿些水果和高麗菜炸,
再過一小時就是我搭車南下回學校的時間,我正猶豫要不要答應奶奶,
但是發現自己已經半年沒回去看高齡九十歲的奶奶與八十六歲的爺爺。
- Nov 13 Wed 2013 23:18
假設一補充說明、主要為伴侶法新訂增修條文
第 1058-1 條(主體資格) |
不限性別之任兩名滿二十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得締結伴侶契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
一、有配偶或伴侶者與他人締結伴侶契約。 |
二、與直系血親締結伴侶契約。 |
第 1058-2 條(司法審查權) |
伴侶契約之內容,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法院得因伴侶一方之請求調整之。 以上可隨時替換伴侶與任意婚配 |
假設二補充說明、 |
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 |
之團體。前項家之設置,應向戶政機關為登記。未經登記者,應證明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 |
而同居之事實。 |
草案參考如: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670/10585854855_eac3dc21c2_k.jpg |
- Nov 13 Wed 2013 23:16
郭采潔「擔憂」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 慘被罵歧視同志